集团公司刘洪章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随着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局面的健康、稳定、持续快速发展,社会各界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的评价,各级党政部门、行业协会分别授予公司和个人各种荣誉称号。集团公司第三分公司木工工长刘洪章同志继2001年被潍坊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劳动模范、2004年被建设部授予部级劳动模范之后,今年四月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应邀分别参加于4月28日山东省庆祝活动、4月30日国务院命名表彰大会。 该项荣誉是我国的最高荣誉,每五年评选、命名一次。此次推选是第一次经过职代会专题推荐、省市两级政府审批、第一次采取全国公示的形式进行的,我市共有12人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或先进生产者称号。刘洪章等我市12名全国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在参加完国务院的命名表彰大会之后,将于5月1日上午参加由潍坊市委、市政府在人民广场举行的第22届潍坊国际风筝会万人放飞活动仪式。并邀请劳模家属参加放飞仪式。届时市四大班子接见劳模及其家属。 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这一光荣称号,这是集团公司继1959年之后的又一光荣,时隔46年。此次荣获这项殊荣,既是刘洪章本人的荣耀,也是集团公司的光荣。充分说明集团公司新一届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体员工经过不懈努力所经取得的可喜成绩,已经得到市、省和国家的肯定,表明集团公司将会有一个美好的前景和未来。 1954年至2005年集团公司劳模情况(见昌大建设网企业文化——党群建设——劳动模范)(05.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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