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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庆57周年暨长征胜利70周年书画、摄影展”的通知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7周年暨红军长征胜利70周年,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昌大企业文化,活跃企业员工的文化生活,按照2006年“党群工作意见”要求,集团公司决定举办“迎国庆57周年暨长征胜利70周年书画摄影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此次书画、摄影展览,由集团公司负责组织,工会、共青团具体承办。各单位由所在党总支(支部),工会、共青团组织实施,无党、群组织的单位由所在单位的办公室组织。 二、参赛范围:集团公司在职员工、离退休职工均可参加这次书画、摄影展览。 三、作品要求: 1、本次书画、摄影展的作品限于毛笔书法、绘画、篆刻和摄影。 2、参展的作品使用四尺及四尺以内宣纸为宜,以便于装裱;照片统一为六寸。 3、所有参展作品要内容健康,并具有强烈的时代感或企业特色,富有现代意识和理念。各单位党组织要严格把关。 4、本次书画、摄影展览,各单位都要提交作品,所提交作品一律著写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根据专家意见和建议,从中选出优秀作品,统一进行装裱,在国庆节前夕展出。 5、时间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所有作品必须在8月30日前交到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并进行登记、参选、参展。 四、其它事宜: 1、集团公司将对参展的作品进行综合评价,并从中选出优秀作品进行奖励。 2、参展作品凡由作者自己装裱的参展之后一律返还;凡由集团公司统一装裱的作品一律不再返还作者。 中共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