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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实施意见
为构建和谐企业,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素质和职业技能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的发展,根据建设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和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精神,集团公司决定:在总公司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在各项目部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分校。现就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有关事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要以党中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农民工的整体素质和劳动技能为目的。通过创建活动,建立与农民工相依相存、共谋发展、和谐共赢关系,从而达到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增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建立组织机构 (一)集团公司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总校校长:朱九洲;副校长:孙孔喜、张连悦;成员:刘德明、王忠义、房海、张炜、张玉环。总校校址设在集团公司二楼大会议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二)各项目部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分校。分校校长、副校长由分公司经理或项目部经理担任,成员由工地有关管理人员和农民工负责人组成。分校校址设在项目部施工工地。 三、严格规定,统一标准 按照省、市主管部门要求,集团公司决定,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和标准: (一)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基本规定条件。凡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依托施工现场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分校。 (二)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基本设施标准。 1、有安全、固定、封闭的教学场所,可与施工现场的会议室、食堂、活动室等场所相结合,教学场地至少容纳50人上课。 2、配备基本教学器具。如:黑板、桌椅,多媒体投影仪或电视机、DVD机,教科书、书报刊物、光碟,备课教案,学员花名册或点名册,学习培训记录册等。 3、统一标识。有集团公司统一制作教室内、外标识牌并提供各学校悬挂。如:“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农民工业余学校分校”“学校组织机构图”“教师守则”“学校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安全警示牌”“信息警示牌”“和谐建设标牌”等。 (三)确保教学质量 1、制定教学计划并确保落实。建筑工程开工前,学校要根据农民工技术技能状况,针对性的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工程开工7日内,按计划组织实施。 2、编好授课教案。授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内容,要提前备好课。可结合工程进展、所施工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难点、新点以及解决质量通病的措施等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如:面授、问答、上工前安全技术交底、探讨交流、现场观摩、实际操练、观看光碟等。 3、确保授课时间。每周应保证1-2个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至90分钟。要充分利用上工前、下工后及晚间和风、雨、雪停工、停产时机组织学习。 4、作好学习记录。每次学习培训后,要有专人负责整理学习记录。记录内容有:时间、地点、人数、课时、授课内容、授课老师、授课效果及反馈意见等。 (四)、督促检查 集团公司每季度对各单位和项目部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及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创建落实和开展教学好的单位,及时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年终评优树先重要条件。对创建落实及开展教学差的单位、项目部,及时进行通报批评。 四、做好创校试点和交流工作集团公司决定,从6月18日开始,集团公司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在四分公司高新区创新大厦、六分公司高新区阳光大厦工地,试点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分校。之后凡符合创校条件的单位和工地,在创办学校前10个工作日内,向集团公司总校写出书面报告,备案后由集团公司总校有关人员,指导并协助办理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 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是集团公司创建社会主义和谐企业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集团公司开展“劳务管理年”活动的具体体现。因此,各单位项目部要积极创造条件,按要求将此项工作抓实做细。在创建活动中,有好的经验和创新,请及时与集团公司总校联系,以便互相学习交流、促进提高,把农民工业余学校办的更好。 附:《山东省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教学指导大纲》 潍坊昌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六月九日(07.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