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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委市政府授予潍坊昌大建设集团等“潍坊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及城市建设先进集体”

        2月7日上午,潍坊市创建中国人居环境奖总结表彰暨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在富华国际会议中心隆重召开。会议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刘曙光主持,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杨焕彩和市委书记许立全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国家住建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陈蓁蓁宣读了住建部《关于2011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名单的通报》(全国只有1个地级市—潍坊市,2个县级市—江苏省江阴市、常熟市),副市长刘伟宣读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表彰潍坊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及城市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以及市政府《关于命名表彰十佳城市建筑十佳市政工程十佳人居社区的通报》。集团公司等107个单位被授予“潍坊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创建及城市建设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集团公司承建的阳光大厦、潍坊奥体中心体育场、潍坊一中小区(部分)、泰华城(部分)被命名为潍坊市 “十佳城市建筑”,集团公司及集团市政公司承建的三河治理工程、北海路改造工程、玄武街改造工程、浞河综合治理工程、风筝广场建设工程被命名为潍坊市“十佳市政工程”。
        会议最后,刘曙光代市长就会议精神贯彻和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他特别强调,会展中心工程要加强调度,必须按期完成,确保鲁台经贸会前投入使用。


        注:“中国人居环境奖”由国家建设部于2000年设立,是全国人居环境建设领域的最高荣誉奖项。其目的是为了表彰在城乡建设和管理中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断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城市。2001~2009年,全国共有20个城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目前山东省有日照市、威海市、烟台市、青岛市获得此奖。